直销员管理


直销员管理

 

直销员是帮助企业提供给消费者最终服务的关键桥梁,为了全面提升直销员个人素质与职业素养,达到提供给广大消费者更优质全面的服务,公司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直销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一、直销员的招募

1.申请成为直销员的条件

依据《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湖南吉美及所属分支机构秉承平等、互利、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热爱直销事业,自愿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经考试合格均可称为本公司直销员:

①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可以申请成为直销员。

②凡申请成为直销员者须具备相应条件:

——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口吃清晰;

——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记录;

——高中毕业以上文化水平,思维清晰,反应灵敏;

——热爱直销业务,并有志于直销事业的发展;

——有较为充实的时间从事直销业务;

——亲自消费并体验过公司产品。

③下列人员不可作为直销员:

——未满18周岁的人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全日制在校学生;

——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境外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2.申请成为直销员的程序:

——热爱直销事业,自愿申请者需填写《湖南吉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直销员申请表》;

——经培训考试合格,申请人在签署《直销员合同》之前需确定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公司的《直销员管理手册》,并愿意遵守;

——申请人应亲自签署《直销员合同》;

——申请人应当确保向公司填报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其他不正当方法成为直销员。

二、直销员的教育培训

直销员是帮助企业提供给消费者最终服务的关键桥梁,为了全面提升直销员个人素质与职业素养,达到提供给广大消费者更优质全面的服务,所有直销员不管在什么时候成为公司的一员,或以任何形式加入公司的营销渠道,都必须遵守公司的岗位培训制度,积极参加公司所组织的各岗位培训活动。

公司对直销员进行道德规范和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教育,以及进行《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培训。

三、直销员的管理

1.直销员商德约法

为推动直销员对自身的管理,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和互相监督,提升其共同的从业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吉美公司特制定了直销员商德约法:

——坚持把零售产品和提供优质服务作为个人营销事业的核心内容;

——坚持在营销过程中始终贯彻公司诚实守信的经营信条;

——坚持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坚持传播公司用优质产品服务人类健康的理念文化;

——坚持在营销过程中遵纪守法,做合格公民;

——坚持在从业过程中把国家利益、顾客利益、企业利益永远摆在自己个人利益之前;

——坚持在从业过程中爱护公司品牌形象;

——坚持在从业过程中树立终身学习观念,积极主动参加企业所组织的各项教育培训活动;

——坚持在从业过程中始终按规定销售产品和打造忠诚客户群体;

——坚持在从业过程中直销员之间团结互爱,互助协作;

——严禁销售非公司提供的商品和资料;

——严禁抬价压价销售公司的商品和资料;

——严禁夸大企业实力和商品效果,诱导顾客不冷静购买产品;

——严禁炫耀个人财富,夸大经济收益和个人享受;

——严禁有干扰客户正常生活的销售行为产生;

——严禁以超出本身销售能力的不正常行为囤货;

——严禁搞个人崇拜,拉帮,结社等行为;

——严禁轻视、攻击其他职业、行业或者品牌;

——严禁直销员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破坏团结活动;

——严禁涉及政治或宗教信仰的话题。

2.直销员管理条例

①总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遵守社会道德;

——遵守直销员销售管理制度的所有规定。

­②购物规定

——公司在全国各省市设立服务网点,直销员可以亲自前往公司任意服务网点直接付款购物;

——不得冒用其他直销员的名义购货。

③售货规定

——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

——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去消费者住所强行推行产品;消费者要求停止推销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

——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企业的退货制度;

——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由直销企业出具的含有退换货制度、直销企业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努力学习,了解公司情况,以忠实诚恳的态度介绍产品,尊重顾客的意愿,不得自行对产品的用途、性能等做夸大、失实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亲自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推广产品及业务、服务顾客或者完成公司委派的其他工作均不得让他人代劳(包括父母、子女、夫、妻或者其他亲友);

——以礼貌、热情、自信、耐心的态度提供服务,冷静迅速处理顾客对产品的投诉,并按照公司正式颁布的规定,处理产品的销售和退赔事宜。

——注重行为规范。为顾客拿产品或进行包装时应熟练、正确,递给顾客时应使用双手,收钱、找钱均应使用双手;

——明码实价,公平交易,不得以高于或者低于公司规定之产品交易价格,更不得擅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不得私自集会或者在公众地点展示或者推广、销售公司产品;

——不得推广、销售或代理非公司提供之产品或服务;

——不得歪曲销售员与公司的直接关系;

——不得挨家挨户介绍业务;不得在公共场合向陌生人推广业务;不得以不正当方式要求他人从事业务;

——不得强买强卖,扰乱他人生活;

——不得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进行政治 、宗教迷信、不道德或其它非商业性话题的宣传;

——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包括个人崇拜、拉帮结派;

——不得贬低、诽谤其它直销员或其它职业、行业;禁止轻视及贬低其他公司、品牌货商品;

——不得在任何媒体上(包括互联网)刊登有关公司产品的广告,也不能以包括散发宣传单在内的任何形式散播有关产品的广告;

——不得弄虚作假,任意操纵业绩等,不得盲目囤货,破坏市场秩序。

④业务辅助资料规定

——只能使用指定的文字、录音资料开展业务活动;不可销售及使用未经公司核准的资料;直销员使用未经公司核准产品资料作为培训会议资料,须事先向公司报批,在获得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直销员因使用非法的文字及其它录音、应向资料开展业务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公司无关,直销员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公司并保留法律追诉权;

——任何人不得在任何与业务或活动有关的场所摆卖、推销、分发公司制定的辅助资料;

——不得私自与出版社单位达成协议,印刷及出版与公司产品有关的印刷品,视听资料等;

——直销员不得接受与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企业的邀请;在接受其它合法公司、团体、组织或个人的邀请,进行演讲,必须注意以下事宜:该演讲、分享等活动,纯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任何关系;演讲内容不可设计直销公司、产品或者与公司有关的事项;参与该项活动,不可对公司、销售队伍及产品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严禁虚假宣传;不可亲自或者授意他人在利用公司的销售渠道宣传,销售与本次活动有关的资料和入场券;

——经书面核准同意外,不得在任何场合使用公司所有的名称和商标;

——不得以公司名称或其注册商标作为任何其他机构或产品名称。

⑤关于名片的规定

——直销员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名片,若自行印制,则需要符合公司规定的内容和样式;

——在名片正面,应根据业绩水平,按照公司制定的统一样本规格自行加印本人姓名、编号、所在服务网点及分支机构名称、职衔、个人地址和电话;

——在名片上加印的地址和电话必须为顾客可以与其联系的地址和电话,而不得使用公司服务网点、公司服务部门、工厂、储运中心等的地址和电话;

——在名片上,不得印刷非公司业务的职衔、服务网点名称和其他不正当内容。

⑥关于公司名称及商标的规定

经直销公司核准外,不得在任何场合使用公司名称或者商号。

⑦投诉及投诉处理

公司总部及各配送分公司均设立顾客服务部,各管理区域设专人为顾客提供现场或电话咨询服务及投诉。

——顾客可以就公司产品、管理和服务等进行咨询;

——顾客对公司产品、服务、管理等不满时,可以电话、书信、面谈等方式进行投诉。公司对投诉分类处理,详细记录;对采纳建议方法的给予奖励,并授予“公司荣誉直销员”称号。

⑧顾客跟踪服务

根据顾客意愿,公司为顾客提供跟踪服务。服务人员定期以电话交谈,邮寄最新产品资料,登门拜访与顾客沟通,为顾客介绍产品,解答问题,提供公司服务信息;为长期顾客建档,由直销员定期对顾客实行跟踪服务,给予指导和建议;举办顾客联谊会,交流体验,畅谈感受。

⑨顾客回访服务

商品销售交易完成即服务开始之时,因而顾客回访是直销员经常性工作内容之一。

——服务网点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回访制度;

——顾客回访分为礼节性回访与业务性回访,前者指一般性访问,不涉及直销业务;后者指直销业务再开展;

——直销员应按直销回访制度要求,根据自身客户的情况,制定回访计划表,并做好回访记录;

——礼节性回访包括如下内容:节假日问候;了解顾客对商品、服务的意见;了解顾客对公司产品的建议,充分的信息交流;

——业务性的回访应包括如下内容:对原销售产品再介绍;对新产品的介绍;对新服务的介绍;

——回访工作的戒律:不得耽误顾客的正常生活与工作;不可有不礼貌言行;不可强行推销;不可过于匆忙、草率从事回访工作;不可谄媚顾客;不可借回访机会向顾客提供其他商品销售服务;

——回访工作应按计划,有规律地定期循环,反复进行。

⑩服务处理规范

——对购买后的回头顾客,应热情、耐心地给予解答;

——对待投诉,应热情地接待,确认投诉内容是否确因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若不是也必须耐心解释;

——确因公司产品或服务引起的,应确认是否使用不当引起的;对于用法不当引起的,应悉心讲解,并表示歉意;

——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应予以退、换货,并表示歉意,但要遵守有关退、换货规定执行;处理时应取得卖场的盖章证明,交办事处上报公司总部;

——问题较严重的,应先安抚好顾客情绪,并马上向自己的业务主管或其他上级汇报请示;

——业务主管必须马上迅速核定事实,与顾客取得联系(最好登门拜访),表示歉意,安抚其情绪,了解其需求,商洽核实解决办法,达成初步谅解;注意不可拖延,以防事态扩大;

——业务主管及时与顾客协调处理,并取得相关部门证明(如鉴定报告、费用发票等),签订《投诉处理协议》。

3.直销员纳税管理

直销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时缴纳各种税收,内容如下:

——所有公司直销人员、服务网点经营者应该自觉养成主动积极缴纳国家税收的良好习惯。

4.直销员退出机制

①公司所有直销员均遵循“平等”、“自由”、“自愿”的原则选择是否继续从事公司直销业务,直销员一旦退出,应当遵守相关的退出程序,并按照公司的规定退货。

②退出者资格

A.直销员需为正式的湖南吉美直销员,却不处于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接受处罚的状态;

B.若直销员有违规记录,则必须在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后方可申请退出。

③退出方法

A.直销员必须提前将退出的意向告知其所属服务网点负责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

B.直销员需填写《吉美直销员退出申请表》并将其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回公司;

C.直销员可以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退换货手续;

D.经公司审核通过后,向各省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发出核准其推出公司业务体系的通知,并在信息披露网上公布;

E.解除《直销员合同》。

直销员有权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60日内随时解除本合同,60日之后要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5天通知公司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直销员,直销员资格自然消除。

④退出者责任和义务

A.不得继续从事湖南吉美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推广经营活动;

B.不得以任何形式散布有损公司形象的言论或实施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5.直销员发证

①经湖南吉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聘、考试合格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直销员由公司颁发《直销员证》;

②公司向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和本企业条件的直销员颁发的《直销证》,任何人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